
胡安义,男,1972年3月出生,湖北广水人,中共党员,硕士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教授职称,硕士生导师,篮球一级裁判。主要讲授《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——篮球》《副修项目理论与实践——篮球》《大学体育》等课程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学校体育教学与训练,篮球教学与训练方向。主持湖北省教育规划课题、湖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各1项、省市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10余项,在《武汉体育学院学报》、《体育文化导刊》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,出版专著1部、著作2部。2014年指导学生获得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一等奖。省级本科优秀论文2篇。近年来指导学生获得中国体育科学协会、湖北省体育理论协会论文报告会若干奖项。
